吕梁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第一届分团委委员选举办法
(草 案)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方法。
一、吕梁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第一次团代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分团委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本次大会选举采用直接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
三、经系党总支和校团委原则批准,提出吕梁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第一届分团委委员会委员候选人6名,应选5名,差额1名。
四、应到会的正式代表有五分之四以上出席大会,方可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五、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本系组织范围内的共青团员和团的干部,均有被选举权。
六、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弃权后不能另选他人,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对不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x”。
七、每张选票同意当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与应选的人数,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画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画的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全体代表通过,选出监票人1人和计票人2人,监票人、计票人从不是委员会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产生。投票开始前,提交大会的选票应同应到会代表人数相符,除按时到会代表人数分发外,剩余选票由总监票人当众清点剪角作废;同时,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封口。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共同启封开箱,清点选票,清点结果若等于或少于所发选票数,选票有效;多于所发选票数,选票无效。
九、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代表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在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然后由大会主席团向全体代表宣布。
十、当选的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序。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主席团提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表决通过后生效,选举中,如果发生本办法规定之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按照有关规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