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八大
1956年,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党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的情况下召开的。出席大会的代表1026人,代表党员1073万人。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作《政治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朱德、陈云、董必武等发言。
大会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我们还必须为解放台湾、为彻底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最后消灭剥削制度和继续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而斗争,但是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大会强调,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全党要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中共八大制定的路线是正确的。但是,由于当时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不足,八大提出的路线和许多正确意见后来没有能够在实践中坚持下去。
大会确定了经济、政治、文化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方针。坚持既反对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肯定陈云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即在国家和集体经营、计划生产和国家市场为主体的情况下,要求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自由生产和自由市场为补充;强调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大力反对官僚主义;重申坚持以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和平共处的外交政策。大会着重提出执政党的建设问题,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反对个人崇拜,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
三大改造
1956年底,随着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起步,随着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宣传,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在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其中,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创造了不由国家付出大批赎金,而是在相当一段时期让资本家继续从企业分得一部分红利和股息的“赎买 ”办法,不仅有利于资本家接受改造,而且能继续发挥私营工商业在扩大生产、搞活流通、维持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都已确立。至此,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了。